首页 | 买车 | 卖车 | 资讯 | 邮箱 | 服务指南 | 经销商 | 车型数据 | 我的车库 | 用户登录 | 论坛 您好,2008-10-14  
  您的位置:首页 > 服务指南 > 术语解释 > 正文

使用性质

使用性质通常分以下几种:

1、非营运:个人或者单位不以获取运输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;

2、公路客运:专门从事公路旅客运输的、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机动车;

3、公交客运:城市内专门从事公众交通客运的、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机动车;

4、出租客运:以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,将乘客运载至其指定地点的、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机动车;

5、旅游客运:专门运载游客的、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机动车;

6、货运:专门从事货物运输的、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机动车;

7、租赁:专门租赁给其他单位个人使用,以租用时间或者租用里程计费的、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机动车;

8、警用:公安机关、监狱、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用于执行紧急公务的机动车;

9、消防:用于执行灭火任务和灭火现场指挥用的机动车;

10、救护:用于执行紧急医疗救护任务的机动车;

11、工程抢险车:用于抢修公用设施和工程救险任务的机动车;

12、营转非:原为营运车辆,现改为非营运车辆;

13、施工车

14、邮电车

15、环卫车

16、其他专用车:用于各类专项作用的车辆如、囚车等。

如有版权问题,请与二手车在线网联系!
关闭
客服中心
  邮箱:www@shuce.com.cn
  咨询电话:021-69502800
  技术支持:021-69502549
主办:上海二手车交易市场  邮箱:www@oluc.com.cn  上海市安亭墨玉南路1000号  沪ICP备06050731号
咨询电话:021 - 69502800    技术支持:021 - 69502549    缩写域名:www.oluc.com.cn
保留所有权利  | 网站地图  | 留言板  | 会员注册  | 联系我们  | 推广服务  | 友情链接  | 评估软件
版权所有   二手车在线网 | 上海二手车交易网 ©2006-2008